點擊數:16032021-08-09 16:17:29 來源: 鄂爾多斯市弘基煒業(yè)控股集團有限公司
職權依據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1號,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)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令18號,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)
前置條件
1.在土地局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(xù);
2.在城市規(guī)劃區(qū)的建筑工程,在規(guī)劃局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。
申請材料
1.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原件一份(點擊下載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.doc);
2.建設用地批準手續(xù)(《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》、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、《國有土地使用證》、《建設用地規(guī)劃許可證》、《不動產權證書》中任意一項)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;
3.建設工程規(guī)劃許可證(自然資源局辦理)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;
4.施工圖設計審查合格證書及必審必驗項目提供消防審圖(市審圖站辦理)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;
5.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一份;
6.施工中標通知書(應招標的工程在交易中心辦理)(原件)及招標投標備案證明原件(區(qū)住建局辦理)一份;
7.施工合同、監(jiān)理合同原件一份;
8.保證工程質量、安全的具體措施(點擊下載《鄂爾多斯市關于施工許可行政審批的相關事項告知(試行)》的通知 鄂工改辦發(fā)(2019)9號.pdf);
9.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/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審批(市人防辦辦理)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;
備注:A4紙統(tǒng)一裝訂成冊(加蓋單位公章),以上資料需提供電子版一份。
辦理主體:鄂爾多斯市東勝區(qū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辦理地點:東勝區(qū)市民中心B座二樓住建局窗口
咨詢投訴: 0477-8571037;0477-8331111
網 址 :http://zwfw.ordos.gov.cn